系辦訊息
第八屆系展徵件簡章
國⽴臺北藝術⼤學新媒體藝術學系系展辦法
主旨:勵新媒體藝術系學⽣積極創作,開發無限潛能與提供藝術創作的觀摩交流平台、並提 ⾼作品⽔準,特訂定本要點。
主辦單位:新媒系系學會 協辦單位:新媒體藝術學系辦公室
壹、展覽說明: (⼀)參展對象:新媒體藝術學系學⽣。 (註:已於「新媒體藝術卓越獎」得獎的作品,盼勿參與系展評選。) (⼆)展覽形式:這次系展沒有分主題限制,所有作品會一同評選。 (三)作品形式:新媒體藝術。 (四)報名時間:報名網址為:https://signup.newmedia.tnua.edu.tw/signup/apply/entrance ,收件至2021年1⽉31⽇23:59⽌ (五)參賽獎勵: 1. 獎勵名額:碩學⼠班頒發系展獎1-3名6000元、優選若干名 (每名2000元), 以茲⿎勵。 2. 抵免碩⼠班學年評鑑通過資格:本學系碩⼠班獲得系展「系展獎」者,可抵免學年評鑑。 (五)評審⽅式:由主辦單位邀聘3 - 5位校內外專家進⾏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之評選,決審 評分標準為「作品完成性 50%」、「作品呈現創新/技術創新 40%」、 「展覽狀況 10%」。 (六)作品檔案格式: 1. 每⼈至多繳交2件作品。 2. 作品檔案須包含下列: a. 作品以靜態圖像呈現者,請儲存為*.Jpg檔,解析度限300ppi以上,規格不⼩於 1.0MB。 b. 以⾳像型態呈現者,請轉成mp3格式,並至少附上1張靜態圖檔。 c. 以影⽚型態呈現者,解析度限1080P以上,每件並至少附上3張靜態圖檔。 貳、活動⽇程: (⼀)初審:選出入圍作品。(數量依作品尺⼨調整) 初審公佈時間2021年2⽉9⽇,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系網。 (⼆)入圍佈展:入圍作品佈展⽇期為2021年3⽉15⽇至2021年3⽉17⽇,地點為地下美 術館。 (三)決審:決審⽇期為3⽉18⽇,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系網、以及展場。請所有初 選入圍者,決審當⽇配合出席說明作品,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四)開幕典禮與公佈得獎:2021年3⽉19⽇18:30於開幕暨頒獎典禮現場宣佈得獎 者。 (五)展覽期間:2021年3⽉18⽇至2021年3⽉25⽇ (除3月18日01:00PM - 06:00PM,每天10:00AM - 06:00PM) (六)卸展⽇期:參賽參展作品需於2021年3⽉26⽇ 中午12點前卸展完畢,逾期視同放 棄所有權,本系不負保管之責,由系學會全權處理,不得異議。 參、展覽規則: (⼀)作品狀況: 1.作品損壞:場務組通知後,24⼩時內到場修復。 2.佈展延遲:2021年3月18日 10:00 AM 以前佈展完成,包含現場清潔,作品運作。 未達成者則紀錄並且列入評分。 3.其他狀況:作品特殊需求,必須提前告知場務組。例如:提供展場電腦密碼。 4.徵選上之展出作品不得無故選擇放棄展覽、大幅度更改內容,違約者將取消8小時' 的佈展工讀金。如有特殊狀況無法如期展出作品,需至系上說明原由並取得同意。 (⼆)作品理念介紹與開關機說明: 2021年3月18日 10:00 AM - 12:00 AM向⼯作人員作 品說明理念、作品操作⽅式、作品開關機,以展場品質。同時當天是決審評分日, 請入選者務必要到。 (三)撤展說明: 1.撤展時間:2021年3⽉26⽇ 中午12點以前。 2.撤展內容:作品移出、場地回復、器材歸還。 3.器材歸還地點:研究⼤樓4樓系辦。 肆、相關說明: (⼀)參展作品資料收件、展場佈撤展、展場輪值,由系展負責人負責。 (⼆)參展作品佈置需堅固無安全顧慮,不妨礙動線為原則,不符合展覽必備條件時,本 系有權取消該件作品展出。 (三)本系對所有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展覽等權利。 (四)本辦法經辦公室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各⽇期時間如有變動,請依系辦公室公 告為主。 (五)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主旨:勵新媒體藝術系學⽣積極創作,開發無限潛能與提供藝術創作的觀摩交流平台、並提 ⾼作品⽔準,特訂定本要點。
主辦單位:新媒系系學會 協辦單位:新媒體藝術學系辦公室
壹、展覽說明: (⼀)參展對象:新媒體藝術學系學⽣。 (註:已於「新媒體藝術卓越獎」得獎的作品,盼勿參與系展評選。) (⼆)展覽形式:這次系展沒有分主題限制,所有作品會一同評選。 (三)作品形式:新媒體藝術。 (四)報名時間:報名網址為:https://signup.newmedia.tnua.edu.tw/signup/apply/entrance ,收件至2021年1⽉31⽇23:59⽌ (五)參賽獎勵: 1. 獎勵名額:碩學⼠班頒發系展獎1-3名6000元、優選若干名 (每名2000元), 以茲⿎勵。 2. 抵免碩⼠班學年評鑑通過資格:本學系碩⼠班獲得系展「系展獎」者,可抵免學年評鑑。 (五)評審⽅式:由主辦單位邀聘3 - 5位校內外專家進⾏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之評選,決審 評分標準為「作品完成性 50%」、「作品呈現創新/技術創新 40%」、 「展覽狀況 10%」。 (六)作品檔案格式: 1. 每⼈至多繳交2件作品。 2. 作品檔案須包含下列: a. 作品以靜態圖像呈現者,請儲存為*.Jpg檔,解析度限300ppi以上,規格不⼩於 1.0MB。 b. 以⾳像型態呈現者,請轉成mp3格式,並至少附上1張靜態圖檔。 c. 以影⽚型態呈現者,解析度限1080P以上,每件並至少附上3張靜態圖檔。 貳、活動⽇程: (⼀)初審:選出入圍作品。(數量依作品尺⼨調整) 初審公佈時間2021年2⽉9⽇,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系網。 (⼆)入圍佈展:入圍作品佈展⽇期為2021年3⽉15⽇至2021年3⽉17⽇,地點為地下美 術館。 (三)決審:決審⽇期為3⽉18⽇,屆時公布於系辦公布欄、系網、以及展場。請所有初 選入圍者,決審當⽇配合出席說明作品,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四)開幕典禮與公佈得獎:2021年3⽉19⽇18:30於開幕暨頒獎典禮現場宣佈得獎 者。 (五)展覽期間:2021年3⽉18⽇至2021年3⽉25⽇ (除3月18日01:00PM - 06:00PM,每天10:00AM - 06:00PM) (六)卸展⽇期:參賽參展作品需於2021年3⽉26⽇ 中午12點前卸展完畢,逾期視同放 棄所有權,本系不負保管之責,由系學會全權處理,不得異議。 參、展覽規則: (⼀)作品狀況: 1.作品損壞:場務組通知後,24⼩時內到場修復。 2.佈展延遲:2021年3月18日 10:00 AM 以前佈展完成,包含現場清潔,作品運作。 未達成者則紀錄並且列入評分。 3.其他狀況:作品特殊需求,必須提前告知場務組。例如:提供展場電腦密碼。 4.徵選上之展出作品不得無故選擇放棄展覽、大幅度更改內容,違約者將取消8小時' 的佈展工讀金。如有特殊狀況無法如期展出作品,需至系上說明原由並取得同意。 (⼆)作品理念介紹與開關機說明: 2021年3月18日 10:00 AM - 12:00 AM向⼯作人員作 品說明理念、作品操作⽅式、作品開關機,以展場品質。同時當天是決審評分日, 請入選者務必要到。 (三)撤展說明: 1.撤展時間:2021年3⽉26⽇ 中午12點以前。 2.撤展內容:作品移出、場地回復、器材歸還。 3.器材歸還地點:研究⼤樓4樓系辦。 肆、相關說明: (⼀)參展作品資料收件、展場佈撤展、展場輪值,由系展負責人負責。 (⼆)參展作品佈置需堅固無安全顧慮,不妨礙動線為原則,不符合展覽必備條件時,本 系有權取消該件作品展出。 (三)本系對所有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展覽等權利。 (四)本辦法經辦公室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各⽇期時間如有變動,請依系辦公室公 告為主。 (五)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