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使用
跨媒體藝術工作室使用管理規定
  1. 跨媒體藝術工作室使用管理規定(擷取)
  2. 開放對象:只限本學系教職員工生(無系辦同意,請勿借給他系使用)
  3. 使用時間:
    • 日間使用9:00~23:00。
    • 夜間及假日使用:23:00以後採預約使用制,未預約者機具電源無法開啟。
  4. 使用「雷射切割機」者,須線上借用鑰匙後自行協調使用時間,且須參與本學系辦理之相關工作坊或教育訓練課程,方能預約使用。(每年級皆保留一把專屬鑰匙)
  5. 使用完畢後,應清理現場環境、關閉所有電源並將機具歸定位,由助教檢查後,方視為作業完成。如未完成清理工作者,本學系將停權借用工作室一學期至一學年。
    • 「大工廠黑板前」嚴禁長期或暫放任何板材、作品、工具等東西。
    • 「消防設施前」嚴禁長期或暫放任何板材、作品、工具等東西。
    • 「研究大樓電梯前」禁止置放板材,如有需求請洽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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