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使用
電腦教室使用規定
- 開放對象:只限本學系教職員生及本學系雙主修/輔系學生(無系辦同意,請勿借給他系使用)
- 使用時間:8:30~18:00 (期中期末可集體申請延長開放時間)
- 夜間使用規定:20:30~隔天9:00 (9:00前須清場離開)
- 進出方式:進出皆須刷卡
- 請維護教室內秩序整潔,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
- 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避免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嚴禁使用非法軟體或於網路下載具有版權之影片與音樂(MP3等)。
- 凡磁碟暫存區內之個人資料應於使用後自行將資料刪除,系辦會定期清除與更新磁碟,個人資料將不負保管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