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使用
本系板材室使用規範

壹、置放規定

  1. 進出板材室須刷卡並填寫表單登記,於上班時間至系辦借用感應卡(非上班時間可聯繫系學會機具組)。借用時需押證件,當日借當日還(特殊需求請於登記時備註)。
    若借用人讓未申請放置者進入,借用人所有放置物將視同違規處理。
  2. 物品須依規定分類放置於特定區域: 全新板材或裁切過仍大於三六板(180×90cm)依標示年級放置。角料(240cm以上)依標示年級放置。共用板材區可自行取用。
  3. 放置完需拍照建立相簿並上傳至板材室管理群,確認後歸還感應卡取回證件。
  4. 若放置物超出放置區域範圍且影響他人及公共空間,經通知警告仍未改善者,放置物視同違規處理。
  5. 所有放置物皆需標示姓名、學號、連絡電話,並依規定位置張貼: 板材:靠近放置處之外側角料:棍狀兩端皆需標示作品:作品區面向板材區明顯處標示散裝物件:包成一包後標示;若散裝需每件皆標示
  6. 置放辦法: 板材、角料:向系學會機具組申請並知會匯民助教,同意後依置放規定借用感應卡進出板材室,依年級標示放置。作品:優先提供光節、系展、畢製等重大活動之作品申請及預留空間,須向系學會機具組申請、加入管理群組並知會匯民助教,同意後借用感應卡。其他個人需求亦可申請。
  7. 每月最後一週週五為固定清除日,平時亦會不定期抽查,違規放置物視同違規處理。
  8. 板材室空間有限,滿額時暫停申請並關閉表單,待系辦公告後再開放。
  9. 其他未提及但有違規疑慮之情況,由系學會開會決議處理。

貳、違規懲處

  1. 未依規定放置之違規物件,系學會機具組保有自由處置權。
  2. 侵害板材室使用權益且不聽勸告者,處以板材室放置永久停權。
  3. 已被停權仍侵害他人權益者,處以新媒系所有器材及空間借用停權。

參、管理單位

系學會機具組主要管理,系辦協助督導。管理單位僅負板材室管理責任,不負放置物保管責任。

機具組負責人:林立翎 0908-857-220

肆、租借流程懶人包

  1. 登記表單
  2. 攜帶證件至系辦找小民借用感應卡(下班時間可聯絡系學會機具組)
  3. 暫時不收押金,若借用狀況不佳將啟用押金制度
  4. 領取感應卡後依申請區域放置物品,當天借當天還
  5. 拍照建立相簿並上傳至板材室管理群組,確認後歸還感應卡取回證件
  6. 取出物品時無需再填表單,攜帶證件至系辦確認後借用感應卡;物品取出後可刪除群組內相簿

伍、板材室相關連結

-我要進板材室管理群組(請洽負責同學或系辦)

-板材室放置登記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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