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與規定(僅供參考,請依每年招生公告為主)
- 考生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與准考證,於報到時間至考生報到處報到(研究大樓),並等候進場。
- 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限(5分鐘報考者簡報、5分鐘面試委員提問)。
- 面試時,報考者請針對下列重點,於5分鐘內做簡要報告:
- 1 個人主要專長、特點
- 2 報考動機
- 3 研究計劃
- 「面試順序」將依報名順序或准考證號碼排定,除特殊狀況外[ 如外島、偏遠山區或因病(須出示就診證明)等因素無法在面試當天上午時段報到,將適時調整至下午時段面試 ],其餘無法因報考學校時間重疊或其他個人因素調整面試時間。
- 報到時間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入場,面試不予計分。
- 面試時,請勿提出作品demo或展示;即使提出亦不計分。
- 請務必掌握時間 (10分鐘一到,即終止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