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必修課程 / 12學分 /
必修課程其規劃主要是讓學生在藝術與科技的基礎理論或基礎上能紮根或跨組創作交流,為未來的各項學習奠立基礎。課程為全所同學不分組的必修課程。研究指導為個別指導,在培養研究生之科技藝術獨立創作基本能力,為未來撰寫學術論文能力之準備。指導教授以本學系教師為主,若選擇非本學系教師為指導教授,須再選一位本學系教師為共同指導教授。
學位考試項目
依本校學則第62條規定:「研究生畢業成績以學位考試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各占百分之五十計算」;其中本所學位考試成績占分比率為:1.論文口試成績占:50 %。
2.畢業製作或畢業論文成績占:50 %。
核心課程 / 組必修9學分 /
核心課程包括研究所各組重學養且經常性開設的課程,以讓學生於每學期或每學年都能學習。
選修課程 / 15學分 /
選修課程的規劃主要是針對一些進階與跨組需要而設計之課程,每學期將配合研究所的發展、時代潮流、以及特別師資而擬定的進階選修課程,甚至包括跨組、跨所、跨校相關學院系所的課程。本學系碩士班進階選修課程主要乃設計以輔助學生在創作或技術研究之專業知識與涵養,若需修習他所進階課程,除經系務會議通過同意外,超過6學分者不予採計。■ 下修相關規定
甲組須下修學士班兩門課程「感測器實務/感測器原理與應用」「Max 媒體程式設計」或「視覺互動程式設計」或「創新程式設計」;乙組須下修學士班兩門課程「當代藝術史」或「影像美學」「感測器實務/感測器原理與應用」或「互動影像程式設計」或「創新程式設計」,若曾修過類似課程可於每學期加退選前提出抵免申請,並於「畢業大綱申請前」抵免完畢。(112-2-3系務會議修正)■ 碩士班學年評鑑
碩士班學年評鑑於每學年9月份舉辦,採一年一次制。若參加國內外新媒體藝術相關競賽獲獎者,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年評鑑」,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 畢業大綱審查
大綱每年舉辦兩次,分別於2月份及10月份提出申請,並於申請一個月內進行大綱發表。
學生在第二年以上當學期將修畢或已修畢系所規定之應修課程、最低畢業學分數,即可申請參加畢業大綱申請,通過後方能從事畢業製作及論文研究。申請畢業大綱當學期如有畢業學分未能修畢者,則取消大綱審查通過資格。■ 學位考試/畢業呈現/畢業論文
本學系碩士班學位之認定擬採「畢業製作」,含媒體設計展示、科技藝術展覽、動畫藝術展示、或相關具審查之學術論文發表。學生需舉行畢業展示或論文發表,並且提出作品之相關論述或論文,通過審查為畢業之最後條件。相關「碩士資格考試」、「畢業製作」等細則,依本學系碩士班【課程修習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規定之。■ 英文能力相關規定
本系碩士班畢業基本英語能力自第四屆(93年入學)以後,規定學生英文能力需依本校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規定第三條辦理:應於畢業考試前通過檢定,檢定方式依下列二種方式擇一為之。
- 校外具公信力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如 「托福」 (TOEFL)、「多益」 (TOEIC)或全民英檢等。
通過標準比照本校學士班英文能力檢定標準:(108-2-4系務會議修正)
http://academic.tnua.edu.tw/academic/register/- 修習且通過校訂英語能力檢定課程四學分 (70以上) 或中高級/中進級/高級英文課程二學分 (70分以上)。(108-2-4系務會議修正)
- 大學時期以修課方式通過英檢門檻者,除修中進階或中高階以上英文課程者,如成績達70分以上者方能抵免。(109-1-2系務會議修正)
- 英檢考試通過檢定之時效性於在學期間內方可抵免。(112-2-3系務會議修正)
- 已具備英語體系國家相關學歷畢業者免檢定。(112-2-3系務會議修正)
- 非本國生可提出英文能力相關證明後,提至系務會議審議是否抵免。(112-2-3系務會議修正)
以上如與原規定相衝突時,112學年度入學前(含),以學生有利規定優先規範。